專業資源 > 個資專區
個資專區
本網站個資問與答僅提供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案例之參考見解,並非任何實質法律意見,若有法律上之疑義,請洽詢相關主管機關
公務機關
Q:考選部為更新試務工作人員之基本資料,是否得逕行向銓敘部業務資訊系統介接取得相關公務人員之現職銓審資料?

A(參考見解) :

依個資籌法字第1130401009號行政函釋要旨

考選部為更新試務工作人員基本資料,仍應依比例原則衡酌是否有其他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之方式,如擬介接銓敘部銓敘業務資訊系統取得相關公務人員之現職銓審資料,涉及銓敘部保有個人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銓敘部應依個資法第16條但書各款事由,審酌具體個案認定之,尚難一概而論。另此若屬行政協助之請求,銓敘部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規定辦理。

回上頁按鍵 上一則按鍵 下一則按鍵
回頁首
NII首頁
網站地圖 資安政策 隱私權政策 聯絡方式  English
NII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國家資訊基本建設產業發展協進會
104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7號7樓 Email: nii@nii.org.tw Tel: 02-2508-2353 Fax: 02-2507-3507
Copyright ©NII產業發展協進會。本站所登載的文章係屬本會版權所有,未取得本會書面同意不得做片面、全面使用,包括拷貝、列印、轉載於任何媒體。